我院與集寧師范學院開始2021年專升本合作工作,根據《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2021年專升本選拔工作實施方案》和集寧師范學院專升本工作要求,請各系(部)按下列要求,認真負責、公正、公開的做好專升本工作的宣傳、資格審核和推薦工作。
一、推薦條件
(一)已在《關于2021年專升本具備報名資格學生名單的公示》名單內的學生。
(二)符合報名條件、有升本意愿且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學生。
二、推薦專業(yè)及計劃
三、推薦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各系(部)負責報名宣傳并組織資格審核和推薦工作。各系(部)在推薦人數范圍內按照學生報名意愿,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專升本資格審核和推薦工作,嚴格按報名計劃、成績由高到低及本科院校規(guī)定要求篩選出推薦學生,并經系(部)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在班級群公示。
(二)一個學生只能參加一所院校選拔。如排名靠前學生放棄專升本推薦資格,經本人申請簽署放棄此本科院校專升本承諾書后,各系(部)按成績順延推薦。
若分配給建檔立卡或退役學生名額均放棄推薦(同樣需簽承諾書),各系(部)可按照成績由高到低順延推薦公示通過后的專業(yè)前50%的學生。
(三)6月4日前,各系(部)將《系(部)各專業(yè)專升本報名情況匯總表》(附件1)和《集寧師范學院2021年跨校專升本推薦審批表》(附件2)報送至學院專升本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6月4日至6月9日,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核過的推薦名單在校園網首頁公示,公示結束后報送學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五)6月10日前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學院院長辦公會通過的推薦名單報送集寧師范學院。
(六)集寧師范學院將選拔結果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無異議后,集寧師范學院將擬錄取學生名單反饋我院,各系(部)負責擬錄取學生畢業(yè)資格審核。
(七)我院在2021年6月20日前將審核結果以函件形式發(fā)集寧師范學院。經我院查證核實存在問題學生以及不能按期畢業(yè)的擬錄取學生,集寧師范學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照推薦院校選拔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補錄。
學院專升本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2日
資料來源:https://www.hhvc.edu.cn/info/1032/11280.htm